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续助对象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认定为学校资助对象;
(2)2021-2022学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获得者(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
(3)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学习刻苦,品学兼优;
(6)申请档次标准:
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可申请一档,5000元/人/学年;2021-2022学年学生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可申请二档,2500元/人/学年。
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伤、致残的。
注:一档名额(含后期新申请)共40人;二档名额(含后期新申请)共80人;若本次续助阶段一档申请学生超出40人,将按照学生专业排名先后确定。
二、续助申请流程
1. 9月30日18: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名称,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2)下载填写。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时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2021-2022学年成绩单pdf版(附件3,以下简称“成绩单”)、感谢信(附件4)、“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5);
(3)提交材料。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2、3、4、5电子版。
(4)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下“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申请情况。
待学院通知后,上交纸质材料至农学院A座212办公室学生助理处。纸质材料要求见第三点续助材料清单。
2.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续助材料清单
1.电子版材料:
(1)申请表(无需盖章);
(2)成绩单pdf版(用于ETA上传);
(3)感谢信;
(4)汇总表(无需盖章)。
2.纸质版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盖章版成绩单(一式两份)成绩单右上角须标注均绩和排名;
(3)感谢信(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和日期
以上三类材料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提交至农学院A座212办公室学生助理处。
注: 2021-2022学年纸质版成绩单(盖章版)建议在农学院本科教学科(农生环A座211)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附注:云峰学生成长服务站亦有自助打印机)。在纳米楼打印的不另盖章,在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加盖成绩专用章。
特别提醒:
1.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感谢信、放弃声明(附件6,一式两份)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学生递交的申请表需填写完整,表中标红的注意事项需删除,学生签名部分手写为佳。
3. 感谢信与放弃声明手写最佳,若电子版打印,结尾需有个人签名及日期。
4.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范老师 88206580
邮箱:zzbgs@zju.edu.cn
农学院联系人:郑同学13671455827
附件1:“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可续助名单).xlsx
附件5:“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xlsx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