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团组织设置,加强农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健全团的工作队伍,更好的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依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并结合农学院实际工作情况,团委将组织开展各团支部委员会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1.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团章等有关规定,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团支部。
2.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根据团章等有关规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名额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或等于支部团员的半数。结合实际,建议团支部委员会以3-5人为宜。
3.支部委员设置原则。支委会可根据支部委员名额的多少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委员,一名委员可兼任多名委员工作。
二、方法与步骤
1.酝酿筹备支委调整工作。各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支委调整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
2.召开团员大会并组织选举。会议一般由本届团支部书记主持,到会团员人数超过支部全体团员人数五分之四方可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议过程及投票情况记录于团支部活动记录本。
3.报告选举结果。各支部要尽快将选举情况报学院团委。
三、工作要求
1.团支部委员会调整工作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团章规定的选举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2.支部选举结果填写《团支部委员会调整信息收集表》(附件1),电子版于9月27日24:00前发送至nxytwzx2021@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团支部+团支部委员会调整】)。
若有疑问,请联系
农学院团委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