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进行申请工作。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通过其“心平公益基金会”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项目详情请见附件1。
一、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生(无贫困生与否的限定);
(2)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无学术不端信行为;
(4)学习勤奋努力;
(5)已获得其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得申请;
(6)有考试作弊或学术诚信行为、以及如实告知已获得其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诚信行为的研究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四、贷学金申请、发放:
1、申请人使用电脑网页登录“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在线申请”(网址:https://ypdxj.zju.edu.cn/work/),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登录”按钮,确认进入注册登录界面。注:校内学生登录成功后即自动注册账号;如是未认证的校友,会要求填写校友认证表单。
(2)在线申请。点击网站首页“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模块中的“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线上申请页面,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请注意及时保存页面填写内容。
(3)流程跟踪。学生可在首页右上角“我的申请”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如被退回,请根据未通过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2、申请人参照《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样表(附件2)填写申请表(附件3),本人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后,3月28日前将包括签章版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在内的电子材料整理打包后发送至cabgrs@163.com,纸质材料上交至农学院A212学生助理处,院系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
3、由研工部对申请贷款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当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将根据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受助人。
4、经研工部批准并通知的受助人与学校教育基金会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
5、学校教育基金会核算并根据情况每学年发放两次贷学金。
五、贷学金使用费和还款
1、贷学金使用费按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或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按年计算复利),具体利率在每年的申请通告中载明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自贷学金发放当月起计,计至贷学金还清当月。
2、贷学金自发放之日起至毕业后4年内还款的, 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按年计算复利);毕业4年后还款的,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本科阶段贷款,毕业时间以本科毕业时间为准,硕士阶段贷款,则以硕士毕业时间为准。
3、贷学金无固定期限,研究生可以随时还款;可以一次还清,也可以分期偿还, 每期还款金额不限。硕士研究生最迟应自毕业之日起8年内还清;中途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离开学校的, 最迟应自离校之日起8年内还清。
4、研究生要认真履行还款义务,直接向校基金会还款。逾期不还者,学校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就读院系、专业、班级和违约事实等信息,并发布催还贷学金公告。
5、贷学金未还清之前,研究生要积极与校基金会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本人工作及地址变动情况。
六、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6000元和1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七、填写要求
参照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
八、注意事项
1、线上申请中出现问题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 13:30-17:00)致电“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部0571-88981155”;
2、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附学校通知链接:http://ygb.zju.edu.cn/2022/0308/c31582a2504018/page.htm
联系人:潘鹏路,电话:88982116,E-mail: plpan@zju.edu.cn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