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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21号】关于开展校级第十七期、院级第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2-03-10 访问次数:124

位同学:

 

现将浙江大学第十七期农学院第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浙江大学第十七期(农学院第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各项目团队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并完整填写“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见附件)。

 

请各团队324提交中期检查表的电子稿和纸质表。纸质表按时交至A212办公室学生助理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unxytw@163.com邮件主题中请注明NSEP中期检查+立项人姓名”,附件名称命名相同。


如填表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邮箱:zjunxytw@163.com


附件: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docx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