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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2-02-23 访问次数:1289

农学院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2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学院2022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艳虹

副组长:张帆、杨景华

成员:王伟、叶玲珍、叶盛珺、吕静、李舒盈、邱慧、陈文博、苗慧莹、范鹏祥、周泓、贺康、韩少杰、焦晨、蔡圣冠、潘鹏路(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四、奖励标准:

根据校党委研工部的分配,农学院有4个名额(见附件1),奖励金额为5000/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1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02021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4、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农学院2022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结合申请人思想政治素养、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社会公益等方面进行材料审核及综合整体评价。科研论文是否高质量作为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论文影响因子作为评审参考依据,不再根据影响因子计算得分,个人不再计算业绩汇总表总分。

 

六、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223-225日):申请同学填写附件22022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本人及导师签名可用电子签名)、附件3《浙江大学2022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文章首页、web of sci.上的5IF证明页、出版年月证明或录用证明,专利须提供授权号或公开号证明),请于225日(周五)下午17:00将所有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cabgrs@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为毕业生奖学金+学号+姓名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到学院A212办公室学生助理处。逾时不再接受申请。

2学院审核225-227日):学院汇总名单,核对申请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进入学院公开答辩环节。

3竞争答辩31日):初步定于31日开展竞争答辩,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具体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

4学院公示31-34日):在学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公示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附件1:2022年各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2年院系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3:2022年院系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联系人:潘鹏路老师 plpan@zju.edu.cn   电话:88982116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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