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20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2-02-22 访问次数:326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计划新申请的同学请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操作: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4.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若已填好两份申请表则无需再打印),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6.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并由班主任老师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困难档次”;

7. 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A212学生助理处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三 ),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四)。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学院取消认定调整档次新申请认定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取消认定:填写附件四《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电子材料发送至zjunxytw@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

2)调整等级:填写附件三《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电子材料发送至zjunxytw@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系统完成取消认定后,按照新申请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新申请认定:学生按要求完成“新申请资助对象”申请流程。

2.  时间安排:

1)3月3日下午17点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2)3月18日前,学院将进行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公示

 

未尽事宜请具名反馈至公邮:zjunxytw@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pdf

附件三: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四: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