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启动2021年第二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
(二)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学生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
(一)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二)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1月24日-12月2日,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请有需要的同学于12月2日17:00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凭证以“姓名+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的命名格式发送至邮箱:zjunxytw@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
同时,申报者请于12月2日17:00前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凭证上交至农学院A212学生助理处,(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控制在一张纸之内,相关凭证一式一份)。
(2)12月5日前,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3)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学工部复核、汇总材料,提出初步意见,学生管理小组审批补助申请,决定补助金额。
未尽事宜请联系邮箱:zjunxytw@163.com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