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汇总,资助评审小组与申请人面谈,经讨论后,产生农学院2021年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向学校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3日前反馈,联系人:薛文华,电话:88982561,邮箱:whxue@zju.edu.cn。
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农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