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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科生评奖评优20号】关于公示2020-2021学年农学院18、19级优秀学生及专业奖学金名单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1-10-27 访问次数:1197

各位20182019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农学院20182019级优秀学生名单及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见下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

 

评定条件: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二、专业奖学金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专业奖学金为农林、师范、体育、地学专业学生设立,分优秀奖和普通奖2个等级。获奖条件和金额如下:

 

1)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在2020-2021学年累计获得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中的奖学金至少1项(次),奖励金额为1000元;

 

2)专业奖学金普通奖:未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但各方面表现优秀,在2020-2021学年累计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标兵学业进步标兵中的荣誉至少1项(次),奖励金额为500元。

 

三、公示内容

 

1、本次公示的对象为目前学籍在农学院的20182019级本科生。

 

2、本次公示期为20211027日至1029日,公示期后的各项信息不予更改。

 

3、如对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对获评同学在德、智、体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要提醒:

获得专业奖学金的18级、19级同学请务必于110117:30前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完成专业奖学金申请。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有问题请联系:zjunxytw@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1027

2020-2021学年农学院18、19级优秀学生名单及专业奖学金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