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2019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的规定,遵照学校分配的外设奖学金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8、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四)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2020-2021学年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中评定。
二、奖励标准、名额分配及申请条件
(一)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 14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政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二)恒逸奖学金(10000元)—— 1名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三)宋都二等奖学金(10000元)—— 2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以内;
3、具有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参加科研计划、学科竞赛获奖者;
4、学科知识扎实,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论文或者取得可认定的学生成果者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如担任过社团、学生会项目负责人可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者优先;
7、面向园林或园艺专业大四本科生。
(四)永平奖学金(6000元)—— 1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五)南都二等奖学金(5000元)—— 1名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国强奖学金(10000元)—— 1名
1、工学部、信息学部、农生环学部所对应学院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获“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3、学习勤奋、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综合素质优秀;
4、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果。
(七)姚禹肃、贺建芸奖学金(5000元)—— 5名
1、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本学年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3、优先条件:来自贫困山区;来自农村低保户或父母双方或一方缺失;来自城市低保户;父母双方或一方患大病陷入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病陷入经济困难;其他原因陷入经济困难。
(八)杨詠曼奖学金(4000元)—— 1名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主要面向农生环学部、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美术生(高考素描类)学生。
(九)海亮三等奖学金(3000元)—— 1名
1、家境比较困难且品学兼优;
2、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列本专业40%;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实践和公益活动;
5、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十)金龙鱼奖学金(10000元)——4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功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30%;
5、面向全日制统招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与“金龙鱼奖学金”的申请或评选:
①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②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③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④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金龙鱼基金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三、评选流程
1、各位符合外设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的同学以个人为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
2、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备案表》。表格请分别命名为“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名单备案表”。
3、申请金龙鱼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4《2020-2021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评审表》、附件6《金龙鱼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表格请分别命名为“姓名+外设奖学金汇总表”、“姓名+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评审表”、“姓名+金龙鱼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
4、申请其他外设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3《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2020-2021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表》。表格请分别命名为“姓名+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姓名+外设奖学金汇总表”。
6、申请恒逸奖学金、宋都二等奖学金、金龙鱼奖学金、国强奖学金的候选同学将举行答辩评审会,评审会具体时间(暂定25-28日间举行)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外设奖学金依据申请情况,若需组织答辩评审会,则另行通知。
7、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均请在2021年10月22日17:00前上交;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junxytw@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外设申请”;纸质版材料请上交至农学院团委办公室A212学生助理处。注:纸质材料的填写请控制字数,不改变页面布局,双面打印。
8、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各项外设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各位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评选出各项外设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者原则上仅可递交一份外设奖学金申请,请各位同学依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相应奖学金,并在相应汇总表中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2、奖学金申请表格正反打印并且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如因格式错误或材料不齐造成申请延误或退回,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3、请各位申请者保证自己的信息填写正确且手机畅通,如因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申请延误或退回,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有问题请联系邮箱:zjunxytw@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2: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