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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23号】关于公示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和调整名单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1-04-22 访问次数:137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和资助工作要求,经同学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等环节。现将农学院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复核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4月22日至4月26日。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充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有问题反馈至邮箱:zjunxytw@163.com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