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示】关于2021年春夏学期农学院研究生发展对象遴选进入面试名单的公示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1-03-29 访问次数:1108

各研究生党支部、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上半年计划发展党员名额53人(具体以党员发展质量为准),经笔试后,成绩由高到低取前66位同学(60分以上)进入面试阶段。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学号所在支部笔试成绩
1吴格非21916204园林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91
2韦东明22016025作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91
3刘维妙11616044蔬菜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88
4徐小栩22016184作物所研究生第五、七党支部86
5周菲菲22016205茶叶所研究生第二三党支部86
6寇素梅21816039果树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85
7郑娟22016040果树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84
8孙凯迪22016108昆虫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83
9高志远22016045果树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82
10郭奕邑21816124作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81
11程海燕21916151果树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81
12何鑫怡22016132作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80
13张晨颖22016209生物所研究生第五、六党支部80
14仇黎明21816179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80
15陈冶可22016016作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9
16邱晨21916099昆虫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79
17朱承祺22016223昆虫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79
18李宗迪11816056生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8
19傅文婕21916105昆虫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77
20方柔懿21916131作物所研究生第二三党支部76
21柒锐22016167蔬菜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76
22张家豪21916188生物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76
23张璇21916172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6
24刘蔚廷21917177生物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75
25张佳艺21916135作物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74
26邵灵梅21916195园林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4
27施哲逸22016091昆虫所研究生第六党支部74
28龚婉欣11916019核农所研究生第一、三党支部74
29严孙艺21916022作物所研究生第五、七党支部73
30王宽21816210园林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73
31张家栋22016229农药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3
32王忠燕21816192农药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3
33张显21816102昆虫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73
34王智豪22016049果树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73
35沈超怡21916123果树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73
36王雨馨12016047果树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2
37冯淑娴21916054蔬菜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71
38谭玉梅21916094昆虫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71
39玄丽莎21916031作物所研究生第五、七党支部70
40唐雯琛22016131作物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70
41袁瑀苗21816207园林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70
42江胡彪21816068生物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70
43王玮21916071生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70
44李家新21916110农药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70
45任春秀11916078生物所研究生第五、六党支部69
46李紫成11816068昆虫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69
47魏雨晴21816042果树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69
48余璐21916199园林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8
49金圣浩21916017作物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67
50张玉盘21916089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7
51李依镁12016056蔬菜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66
52刘芷函22016241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6
53李凯22016176茶叶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6
54舒宜晨22016048果树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64
55魏宛霖21916200园林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3
56蒙值21916202园林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2
57尹晓伟11716051蔬菜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62
58刘昕洋11916110昆虫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62
59姜安泽22016148果树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62
60陈健21916016作物所研究生第五、七党支部61
61陈财志22016166蔬菜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1
62车轩21816001生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1
63卢宣君22016211生物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61
64高星雨21916186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1
65王积林22016114农药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0
66周振东21816085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0

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成绩有问题的,可于公示期内(2021329日至2021331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联系人:薛文华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982551   

E-mailwhxue@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A212室(邮编:310058

 

 

农学院党委

农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农学院学生党员素质发展中心

20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