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评定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研究所等额推荐,学院汇总审核,现预公布学院推荐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45名)及省级优秀毕业生(10名)名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结果.xls),并予以公示,最终名单以学校发文为准,校级优秀毕业生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竞争答辩另行通知。
公示期为2021年3月8日至3月10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薛文华,电话:88982561,E-mail:whxue@zju.edu.cn。
1、经公示获推荐的同学请于3月11日前登录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评奖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学院于3月1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审核后获得推荐的同学方可从系统中导出“浙江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于3月15日下午17:00前交到学院团委A212学生助理处。逾期没有进行网上申报或上交登记表的推荐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一页),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校级优秀毕业生本人、导师、德育导师)须完备,学院意见由学院统一填写盖章,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农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