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20-2021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已于近期开展,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院系材料审核、院系评审组评定,同意给予以下14名同学补助(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学院评审组反映。
电话:88982561 薛老师
农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