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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科生评奖评优19号】关于公示2019-2020学年农学院17、18级优秀学生及专业奖学金名单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0-11-11 访问次数:1478

各位2017、2018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农学院20172018级优秀学生名单及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见下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

评定条件: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专业奖学金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专业奖学金为农林、师范、体育、地学专业学生设立,分优秀奖和普通奖2个等级。获奖条件和金额如下:

1)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在2019-2020学年累计获得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中的奖学金至少1项(次),奖励金额为1000元;

2)专业奖学金普通奖:未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但各方面表现优秀,在2019-2020学年累计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标兵,学业进步标兵中的荣誉至少1项(次),奖励金额为500元。


   三、公示内容

1、本次公示的对象为目前学籍在农学院的20172018级本科生。

2、本次公示期为20201111日至1113日,公示期后的各项信息不予更改。

3、如对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对获评同学在德、智、体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要提醒:

  获得专业奖学金的17级18级同学请务必于11月13日17:30前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完成专业奖学金申请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有问题请联系:zjunxytw@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1111

  2019-2020学年农学院17、18级优秀学生名单及专业奖学金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