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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科生学生资助3号】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及各班评议小组名单公示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0-10-10 访问次数:421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资助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具体要求,经同学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予以补助。现将经济困难生名单及各班评议小组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1010日至1014日。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充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有问题反馈至邮箱:zjunxytw@163.com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0月10日

附件一: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更新).xlsx

附件二: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