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自2019年10月开展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各团支委指导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团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具体要求,通过对2019-2020学年农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验收,拟授予茶学1701团支部等6个争创单位农学院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9月3日至9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农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吴旻,0571-88982561
童扬,1886715133
农学院团委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