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自2019年10月开展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在院团委指导、各支部委员会积极组织下,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争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院团委现决定对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附件1)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评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终期考核采用文本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争创单位认真总结,按照要求填写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根据模板(附件3)提交工作总结,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2.除上述材料外,各争创单位可自选提交附加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ppt、电子总结册、视频、动画、H5页面等。
3.院团委将根据创建要求和各争创单位的总结材料,于6月上旬进行文本审核,并在6月中旬公布争创结果。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支部于6月5日24:00前汇总将争创总结材料(其中包括:附件2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工作总结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其他材料等),统一发送至nxytwzzb2018@163.com,邮件命名为“【XX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院团委将在争创团支部验收通过后公布经费额度支持名单。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
吴旻 老师 0571-88982561
童扬 同学 18867156133
共青团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2 农学院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 农学院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总结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