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0年春夏学期农学院“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奉献精神;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
二、推荐流程
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
1、团支部召开线上团员大会,出席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内有表决权的团员总人数的2/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
2、推优候选人以PPT的形式进行自我展示,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信仰问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社会工作、学业状况等;
3、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入党申请书撰写满三个月的候选人应优先考虑。组织委员全程记录会议;
4、本次“推优”每个团支部推荐2-4名同学,若有超过4名且考核符合条件者,请联系辅导员单独申请额外名额。推荐名单由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报送审定流程
1、请各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完成“推优”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农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nxytwzzb2018@163.com。校级学生组织与学生社团活动团支部“推优”工作由校级学生社团活动团总支统一组织实施,不计入本次支部推优名额内,无需从支部途径汇总上报。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并由本人附1000字个人事迹一份。纸质版审核表待正式开学后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并上交至农A212团委办公室本科生学生助理处。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按部就班开展“推优”,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本次推优将采用网上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于《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4、请各团支部严格把关推优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若有疑问,请联系
邱慧 老师 0571-88982551
吴旻 老师 0571-99892561
童扬 同学 1886715613
农学院团委
2020年3月25日
附件2 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