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党委发〔2019〕18号)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高质量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级党组织”,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第二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样板支部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一般应获评优秀“五好”党支部且在2019年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中评定等次为“优秀”,支部建设有谋划、有特色、有传承。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近年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4.符合《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请各支部对照《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1年建设周期内的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详见附件2),电子版请于2020年3月29日前发送至cabdangsu@163.com。学院党委将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文本评审,原则上按不超过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三、巩固验收
入选的党支部应于2021年4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由学院及学校对样板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性考核评估。验收合格的,深化宣传推广。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邱 慧 0571-88982551, qiuhui@zju.edu.cn
许霁玉 0571-88982116, xujiyu@zju.edu.cn
潘鹏路 0571-88982715, plpan@zju.edu.cn
农学院党委
农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农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