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校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各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一),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推荐名额:学院团委将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取1),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3.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11月8日17点前上交《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二)。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A212(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nxytwzzb2018@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打包发送)。
4.相关说明:学院团委将根据上交材料组织筛选,确定本次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上报名单。
若有疑问,请联系
许霁玉 老师 0571-88982116
吴 旻 老师 0571-88982561
童 扬 同学 18867156133
【附件一】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二】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农学院团委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