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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9-10-11 访问次数:1390

各位同学、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9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奉献精神;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

二、推荐流程

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

2、推优候选人PPT的形式进行自我展示,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信仰问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社会工作、学业状况等;

3、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入党申请书撰写满三个月的候选人应优先考虑。组织委员全程记录会议;

4、推荐名单由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报送审定流程

1、团员自行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每个团支部推荐2-4名同学,报上级团组织审定。若有超过4名且考核符合条件者,请联系辅导员单独申请额外名额。

2、推荐对象须于团员大会至少一周前撰写入党申请书,于团员大会后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请同时收集支部内有学生组织推优的同学),于2019101817:30前将纸质版及入党申请书交至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12办公室本科生学生助理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xytwzzb2018@163.com(本科生),nxytwzzb@yeah.net(研究生)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名称+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命名为支部+姓名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各团支部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重视,确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线下开展团员大会讨论评议,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规做法请各团支部严格把关推优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农学院团委。 

吴旻老师 0571-88982561

童扬同学 18867156133

 

农学院团委

20191011

附件1 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