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级本科生: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农学院行政发〔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由教育部设立,用于奖励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
(二)参评条件:
1.申请者学业成绩须排名前10%,且原则上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2.申请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二)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评定条件: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从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需要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上报报送材料,包括
1.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一等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一)一式一份交至农A212;
2.《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一等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一)和《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一等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二)发送至zjunxytw@163.com,注意:①申请表、汇总表的文件名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xx班级xx同学,例“【浙江大学一等学金申请】茶学1701张三”;②申请表与汇总表请附在同一封邮件中。
四、评选程序
(一)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材料汇总后,确定初评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名单分组等请密切关注碧水青禾网站后续通知,面试时间暂定于9月29日或30日,请提前预留时间。
(二)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且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请在申请表中注明,由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统一评定。
各项材料须按要求命名并于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上交纸质版,不符合要求、材料上交有所遗漏、逾期发送的一概不予受理。(截止时间:9月27日中午12:00)
联系人:许霁玉老师,农A212,88982116;zjunxytw@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