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16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总体安排,我院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预先开展本科生竺可桢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加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
(二)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荣誉称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2.学生已修学年平均学分低于40学分。
二、各类奖学金具体要求
1.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20000元。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完成前评选,获奖人选除须符合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与品行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当学年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竺可桢奖学金由同学申请、学院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2.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
4.评选安排
1.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
2.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3.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于9月20日9:00前交农学院团委A212办公室许霁玉老师处,电子版请于9月20日9:00前发至zjunxytw@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XX奖学金申请”。
联系人:许霁玉 老师 0571-88982116;李同学 15967143944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