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农学院党委发〔2019〕21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作出积极贡献,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纪念建党98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隶属于农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的本科生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农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的正式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
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在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效。(2)规章制度健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健全“事业之友”等联系结对制度,党内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6)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根据《浙江大学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党委发〔2014〕76号)要求,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优先考虑获得学校优秀“五好”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做到“五带头”。(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优秀共产党员应在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优秀”人选中评选。(6)自觉带头参与“学习强国”活动。
优秀党务工作者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求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程序
1. 评议推荐
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各党支部均可推荐优秀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且推荐名额不设上限。
所有参评的党员和支部填写《农学院“两优一先”推荐表》(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并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cabdangsu@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2日前交至学院团委A212。
2.总支推选
本科生党总支对支部评议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在各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对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
3. 学院审批
学院党委召开评审会,对院级“两优一先”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农学院党委
农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