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9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奉献精神;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
二、推荐流程
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
2、推优候选人以PPT的形式进行自我展示,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信仰问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社会工作、学业状况等;
3、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组织委员全程记录会议;
4、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报送审定流程
1、团员自行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每个团支部推荐2-4名同学,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2、推荐对象须于团员大会至少一周前撰写入党申请书,于团员大会后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请同时收集支部内有学生组织推优的同学),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纸质版及入党申请书交至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座212办公室本科生学生助理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xytwzzb2018@163.com(本科生),nxytwzzb@yeah.net(研究生)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名称+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命名为“支部+姓名”;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各团支部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重视,确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线下开展团员大会讨论评议,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规做法。请各团支部严格把关推优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农学院团委:
邱慧老师 88982116
林炜莛老师 88982561
童同学 18867156133
张同学 15058558928
农学院团委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 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