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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学年本科生资助12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9-03-05 访问次数:203


各位同学:

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请各院系、学园,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复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材料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为《浙江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

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还需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3、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和“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后,下载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交至农A212林炜莛老师审核。


审查要求:

申请表信息需填写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以下两点:

需审查《浙江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盖印章是否来自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

需审查经济困难生汇总表中的家庭年均人收入、家庭子女(在读高中及以上)人数(包括学生本人)、学生情况三栏是否填写完整。


二、经济困难生调整

1、不需调整困难等级及不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2、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请联系林炜莛老师 。

3、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辅导员审核时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31524:00之前,请上述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詹老师,张同学

联系电话:8820658688206282


农学院资助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8898256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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