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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科生评奖评优11号】关于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专业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8-10-19 访问次数:1280

各位20152016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农学院20152016级学生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专业奖学金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3000元。

3)三等奖: 获当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任何两项及以上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2000元。

2、“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凡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均可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为农林、师范、体育、地学专业学生设立,分优秀奖和普通奖2个等级。获奖条件和金额如下:

1)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凡获当学年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均可获得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

2)专业奖学金普通奖:未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但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获得专业奖学金普通奖,奖励金额为500元。

 

二、公示内容

1、本次公示的对象为目前学籍在农学院的20152016级本科生。

2、本次公示期为20181019日至1021日,公示期后的各项信息不予更改。

3、如对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对获评同学在德、智、体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  许霁玉 老师   林炜莛 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6845  0571-8898256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


附件1:【公示更新】2015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称号 专业奖学金.xlsx

附件2【公示更新】2016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称号 专业奖学金.xlsx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