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2016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农学院2015、2016级学生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专业奖学金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6000元。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3000元。
(3)三等奖: 获当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任何两项及以上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2000元。
2、“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凡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均可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为农林、师范、体育、地学专业学生设立,分优秀奖和普通奖2个等级。获奖条件和金额如下:
(1)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凡获当学年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均可获得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
(2)专业奖学金普通奖:未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但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获得专业奖学金普通奖,奖励金额为500元。
二、公示内容
1、本次公示的对象为目前学籍在农学院的2015、2016级本科生。
2、本次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后的各项信息不予更改。
3、如对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对获评同学在德、智、体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 许霁玉 老师 林炜莛 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6845 0571-8898256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
附件1:【公示更新】2015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称号 专业奖学金.xlsx
附件2:【公示更新】2016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称号 专业奖学金.xlsx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