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推荐15名为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46名学生为浙江大学2018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中午12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71-8898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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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