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和学费补助工作要求,为确保老生在2018-2019学年顺利入学,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予以学费补助。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补助金额(元) |
1 | 3150100121 | 4800 |
2 | 3150100123 | 4800 |
公示期为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充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受理人:
方俊(农生环A座212办公室,0571-88982561,fwnietz@zj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