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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申请2017年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第二批)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7-11-23 访问次数:437

各位研究生: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于2014年12月设立,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下,爱心基金的捐助工作进展顺利。

为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启动2017年学生专项基金(第二批)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

(二)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学生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

(一)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二)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补助金的审批

(一)学院(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根据申请项目将《爱心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学生申请表及相关凭证上报研工部。

(二)研工部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家庭状况进行核实,其中医疗凭证委托校医保办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报学生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具体时间安排

11月271200前:

   (1)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表》纸质版附件一)至团委办公室A212学生助管处;

   (2)本人发送《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一与附件二)至cabgrs@163.com,申请表命名格式“申请表+姓名”汇总表命名格式“汇总表+姓名”,邮件主题命名为“爱心基金申请+姓名”

    具体联系人:研工部,徐老师、王老师,88981401

            学院:邱老师 0571-88982551

                  孙同学 18868193800

  

  

附件一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二 《爱心基金申请汇总表》.xls

  

  

  

农学院团委

2017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