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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7-10-26 访问次数:752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7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校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各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推荐名额。学院团委将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取1),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3.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11月3日晚24前上交《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A212(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nxytw2017@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打包发送)。

  4.相关说明。学院团委将根据上交材料组织筛选,确定本次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上报名单。

  

   联系人:张老师 88982116

   李同学 18868116813


  

  

附件一: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农学院团委

20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