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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科生评奖评优11号】关于2016-2017学年本科生外设、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7-10-14 访问次数:2325

学院20142015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的规定,按照学校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现将外设奖学金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含合格)

二、具体条件(按照奖金金额划分先后)

按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外设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

1)建议学业优秀三等奖、单项奖学金获得者申请:

1、光华奖学金(1

,奖金1500/名),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2、海亮三等奖学金(1名,奖金3000/名),申请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列本专业40%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实践和公益活动;

3杨咏曼奖学金(1名,奖金4000/名),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4、南都二等奖学金(1名,奖金5000/名),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5、姚禹肃、贺建芸奖学金(5名,奖金5000/名),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优先

2、本学年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3、优先条件:来自贫困山区;来自农村低保户或父母双方或一方缺失;来自城市低保户;父母双方或一方患大病陷入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病陷入经济困难;其他原因陷入经济困难;

6、王老吉奖学金(2名,奖金5000/名),申请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健康向上,行为品行端正,学习、工作中能起表率作用;

3、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团活动及校、院各类集体活动,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

7、大北农奖学金(2名,奖金5000/名),申请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本科期间只可享受大北农奖学金或助学金一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健康向上,行为品行端正,学习、工作中能起表率作用;

3、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团活动及校、院各类集体活动,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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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学业优秀二等奖获得者申请:

8、永平奖学金(1名,奖金6000/名),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9、省政府奖学金(12名,奖金6000/名),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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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议学业优秀一等奖获得者申请:

10、恒逸奖学金(1名,奖金10000/名),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11、宋都二等奖学金(1名,奖金10000/名),申请条件:

1、勤奋刻苦,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以内

2、具有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参加科研计划、学科竞赛获奖者;

4、学科知识扎实,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论文或者取得可认定的学生成果者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如担任过社团、学生会项目负责人可优先考虑;

7面向大四农学院园林、园艺专业本科生

三、注意事项

1、恒逸、宋都二等奖学金原则上从预评为学业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2、省政府奖学金、永平奖学金原则上从预评为学业二等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3、其他外设奖学金原则上从预评为学业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4、同等条件下,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在外设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中不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doc注意:每个同学暂时无需填写申请奖学金名称、无需填写“对设奖单位的认识”,仅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学院将根据评审情况进行调整),于1016日晚2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junxytw@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邮件标题及附件请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学业x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申请”。

联系人:方俊 老师 0571-88982561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

2017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