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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7-10-09 访问次数:904

各位同学、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校级通知见附件1)。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4、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群众基础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6、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二、推荐流程
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
2、推优候选人PPT的形式进行自我展示,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信仰问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社会工作、学业状况等;
3、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组织委员全程记录会议;
4、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报送审定流程
本科生报送流程:
1) 141516级团员自行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每个团支部推荐2-4名同学,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2)推荐对象须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于20171027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交由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xytw201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名称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命名为支部+姓名
3)会议记录(附件3)及推荐对象的PPTPPT命名为班级+姓名+推优展示)需上交电子版至nxytw2017@163.com,邮件命名为支部名称
研究生报送流程:
 1)
团员自行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每个团支部推荐1-2名同学,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2)
推荐对象须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于20171027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21716202@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命名为“支部+姓名”。
 3)
会议记录(附件2)只需上交电子版至
21716202@zju.edu.cn,邮件命名为“支部名”。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各团支部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重视,确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团员大会讨论评议,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规做法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农学院团委。
联系人:张颖老师 88982116
农学院团委
20171010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docx

附件4: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