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农学院博士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于5月27日-6月9日开展院级基地的选岗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基地型社会实践:研究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s://grs.zj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选择“社会实践”,转到“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界面(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陆),根据各个环节要求和时间在系统中进行各类操作。
二、基地型实践工作及时间安排
1.申请选岗(5月-6月):院级基地选岗时间为5月27日-6月9日。登录“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进行选岗操作。从开放申请到面试定岗期间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岗位申请人数不受限制,一经定岗录用不可更改岗位,未选上者可申请其他岗位,请参照《社会实践管理系统(学生)-选岗阶段》(附件2)进行选岗操作。
2.面试定岗(5月-6月):院级基地面试定岗时间为5月27日-6月9日。面试由各基地指导老师组织,请研究生在对应时间段做好面试准备。
3.行前培训(6月上旬):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须参加行前培训。校院两级基地型培训内容包括社会实践导论、社会调查方法、人际沟通及安全保障四个模块,由党委研工部牵头组织。其他形式社会实践培训内容和形式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团队组建(6月):以基地为单位确定学生队长,设立调研报告撰写小组(调研报告撰写人数不超过3人,团队根据人数规模分为若干组)。党员人数3人以上团队要求设立临时党支部,确定党支部书记,建立通讯联络,开展党组织生活。
5.开题报告(6月):实践开始前,研究生须在指导老师组织下进行开题答辩,并在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
6.实践启动(7月):研究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分赴各实践基地进行为期4-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7.中期检查(7月-8月):研究生须在系统上准时提交中期实践成果。实践中期,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将分赴各实践基地进行中期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在岗实践情况。
8.实践总结(8月-9月):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撰写实践总结,并在系统提交下列材料:
(1)社会实践考核表:设岗单位负责人对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出鉴定考核,将密封好的考核表交给指导老师;
(2)个人总结和个人实践成果;
(3)团队总结和调研报告:各实践团队须撰写一篇团队总结和若干篇调研报告;
(4)社会实践调查问卷;
(5)实践照片;
(6)个人调研报告及其他成果材料。
9.评奖评优申报(9月-10月)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实践团队为单位,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合格人数的20%;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社会实践单项奖:各校级基地团队可推荐一人;院级基地团队社会实践单项奖纳入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范畴;
(3)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校院两级基地,每个实践团队均可推荐,由研究生院、研工部协同公共政策研究院组织评选;
(4)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根据实践团队申请情况,由研究生院、研工部协同各院系组织评选。
三、博士生必修环节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免修
针对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核实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符合以下免修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修:
(1) 有1年(含)以上工龄的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
(2)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参加为期4周(含)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考核合格的;
(3)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3个月(含)以上的;
(4)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的;
(5)经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各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符合免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系统中进入“我的免修申请”,按要求上传申请和证明资料,申请免修时间参照院级基地岗位报名时间。注:当年应参加社会实践而需办理免修的博士生,须在应参加实践当年办理免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