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会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院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我院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热情,为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培育精神、健全人格。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5月12日—6月10日在紫金港校区灯光球场(如遇下雨则顺延,地点为紫金港校区风雨操场或灯光球场)。
五、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各队经抽签决定组次及排序。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确定。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每一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中场设置有女子定点投篮项目:每只队伍派出2-3名女生,总时间为三分钟(每人投篮时间均分),每投进两球计一分。参加人数少于两名属自动弃权本项目。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赛制,一组第一VS二组第二,一组第二VS二组第一,决出两个胜队和两个负队,两胜队之间与两负队之间再进行比赛,决出1—3名。
2、 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3、 比赛用球:5号球,女子投篮6号球,由组委会提供。
4、 每场比赛分四节,每节比赛时间为10分钟。第一阶段比赛除暂停、换人、罚球和第四节最后2分钟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按规则规定停表外,其余时间均不停表。第二阶段比赛时间按《篮球规则》执行。
5、 为加强对比赛的管理,确保本次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领队、教练联席会议)须向学生会交纳“参赛保证金”3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组委会有关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队员参赛资格经查实无问题的运动队,交纳的“参赛保证金”将在赛后如数退还。
(1)某队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则按自行弃权论处。若某队自行弃权,判罚该队比赛以0:20负于对方,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参赛队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如经审查发现有资格不符的队员参赛,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20负于对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比赛期间某队或某队队员出现打架斗殴等行为,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20负于对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停赛两年的判罚。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参赛单位
1、以专业为单位组队参赛。
2、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必须由本专业学生或老师担任),教练员1名(可自行配置,不强制要求),运动员9~12名。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2、所有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必须是属于同一单位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2016-2017学年春学期报到注册为准)。在职本科生不得报名参赛。
3、 高水平篮球队队员、篮球专项学生不得参赛。非高水平篮球队队员、非篮球专项的学生(如田径、排球、网球等特招生和体育专业的学生)所在专业可报名2人参赛。各单位可请一名本大类(包括生工食品)非本学院的非高水平运动员,并在报名表中备注。(园林专业可请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定义参考以下链接:http://www.tyys.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0&object_id=22422)
八、报名办法
1、 各参赛专业必须按下述格式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于5月11日24点前报寄电子信箱:mgo@zju.edu.cn 。另一份报名表以及参赛队员资格证在赛前的领队会议上交出。
2、 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1日24点,逾期不报作弃权论。报名单一经报出,不得更改(以5月11日的报名表为准)。联系电话:冯琦栋同学:18867137169/583579 应海铭同学:18867110261/577307
3.请各班班长及领队加入QQ群605838573,后续相关事宜将在此通知。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按成绩录取前3名,分别颁发浙江大学“农生杯”篮球赛奖杯和奖品。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如有赞助单位协办,奖励办法另定。
十、领队、教练员会议通知
1、 领队、教练员会议定于5月11日晚上21:20在紫金港校区碧峰二舍党员之家,确定小组赛分组等事项。(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 各参赛队在会上需上交以下书面材料等:
(1)参赛队报名表(附件一)
(2)所有队员的校医院健康证明;
(3)交纳“参赛保证金”300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农学院学生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农生杯篮球赛报名表
浙江大学农学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