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17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7-03-22 访问次数:4851

各学院(系)、学园:
   2017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 请各院系、学园及时组织有意愿学生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
(1)浙江大学在校生;
(2)浙江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限制:
(1)男兵:在校生年满22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4岁(含);
(2)女兵:在校生年满20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2岁(含)。
3、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
有意向的男性大学生请于6月15日前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打印相关材料交校人武部。未参加网上预征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到校人武部进行登记报名。
女性大学生请于8月5日之前在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具体流程可咨询校人武部。
2、体检政审阶段:7—8月
(1)7月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体检;
(2)8月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政审。
4、定兵总结阶段:8月31日
(1)9月1日前,完成定兵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
(2)9月15日前结束征兵工作
四、优惠政策
1、设立专项招生计划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实行经济补助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另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大学生(无论户籍所在)将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服役期间家属可享受军属待遇,优待金由杭州市政府予以发放(约2.5万元/年)
3、优先安排使用
考虑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对重点高校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4、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后考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退伍安置优惠
被批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退役后1年内可回原校复学。
6、放宽转专业限制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由杭州主城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杭州市面向社会招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村官等岗位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录取计划定向招考。
(2)被杭州市各级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军龄合并计入工龄,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3)退伍后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校人武部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东一A118室    张老师    88981901
        邮箱:zhangshouqi@zju.edu.cn
        灵隐街道人武部联系方式:
        陈伟部长:18157122702
       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
        http://www.gfbzb.gov.cn
                                        
党委人民武装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