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现将我校2016年度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的台湾、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本科生均可提出申请(新生除外)。
2、奖励名额与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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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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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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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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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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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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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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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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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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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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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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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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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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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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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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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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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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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5000
|
3
|
14
|
二等奖
|
4000
|
4
|
||
三等奖
|
300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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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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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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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版于12月14日17:00前发送至zjunxytw@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奖学金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2月14日17:00前交至农生环A座227室方俊老师处。
联系人:方俊老师 0571-88982561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