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17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兼职辅导员等);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8-11月14)
拟报名的人员填写《浙江大学辅导员选聘推荐表》的个人信息部分(粘贴个人一寸标准照),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于11月14日之前上交学院,电子版发送至qiuhui@zju.edu.cn,纸质版交至团委A227。
2、学院面试(11月16日,具体另行通知)
学院对提出申请的个人进行面试,提出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
由学院负责填写《浙江大学辅导员选聘推荐表》的推荐意见部分,经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由学院将表格报送到党委学工部
4、资格审核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5、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笔试。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前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和成绩单原件以供现场审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综合院系推荐意见和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
6、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7、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报有关校领导批准后,按学校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2人的需明确排序),鼓励推荐优秀博士毕业生、有“2+2”辅导员工作经历者。
2、此次辅导员选聘原则上计划招6人,具体人数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另行确定,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
联系人:邱慧,88982551,qiuhui@zju.edu.cn
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
农学院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