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您已经进入毕业班学制,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您将完成研究生所有课程,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就业意向安排或继续深造,并在离校前完成学校各个离校环节的审批和相关流程。现将具体流程等事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环节事宜
(一)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1、生源信息确认
毕业班学生需在9月初登入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www.career.zju.edu.cn)进行生源信息自审,并填写毕业班就业意向调查问卷。同时,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备注:一式一份,请正反面打印)
2、毕业生签约
我校从2015届毕业生开始全面实行电子签约, 如自主创业等特殊情况确无法进行电子签约,需到所在院系申请领取纸质协议书。
◆ 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 用人单位:
(1)在浙江大学就业中心网站首页注册企业信息(如已注册,则直接登录即可)登入用人单位服务区,点击网上三方协议书管理;
(2)填写电子三方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基本信息;
(3)起草电子三方协议书,并向学生发出录用通知;
(4)预设学生确认电子三方协议书时限;
(5)待学生确认电子三方协议书后,打印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毕业生先打印);
(6)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给学生本人,在毕业生、院系签字盖章后返回一份至用人单位留存。
▲ 毕业生(一)落实就业单位(包括国内博士后)
(1)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院系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
(6)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例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a) 杭州市:
A:杭州市属单位一般需要到单位档案挂靠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然后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zbys.com/)上登录注册,凭《就业协议书》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区属单位和委托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到各区人才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B:到省厅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移动、省级银行、省电信、高校等等设人事处的单位,人事处盖章即可。
C:部分单位档案挂靠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市场)的,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市场)盖章即可。
(b) 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c) 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
(d) 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
(e) 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f) 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 毕业生(二)转博/国内博士后
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选择“升学”—“录博/录取博士后”等信息后,提交确认。
备注:因转博/国内博士后学生无需报到证,故不需要预览报到证。
▲ 毕业生(三)出国(包括国外博士后)
(1)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选择“出国(境)”—“工作/学习/博士后”等信息后,提交确认。
(2)个人需要填写①附件2浙江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②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复印件;③护照复印件,并提交至学院团委。
(3)出国毕业生的档案和户籍原则上均回到原籍,请提交后预览报到证信息。如毕业生想出国后将档案和户籍保留到某城市(非原籍,特定城市按照第(一)项中要求),应在当月18日前向学院团委提供相关接收单位/部门的“接收函”等材料,便于报到证打印无误。
▲ 毕业生(四)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其他
(1)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选择“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信息后,提交确认。
(2)个人需要填写①附件3浙江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或附件4浙江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②营业执照或股份证明等(仅自主创业需要);③落户地点(附材料,默认回生源地)。
(3)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档案和户籍原则上均回到原籍,请提交后预览报到证信息。如毕业生想将档案和户籍保留到某城市(非原籍,特定城市按照第(一)项中要求),应在当月15日前向学院团委邱老师提供相关接收单位/部门的“接收函”等材料,便于报到证打印无误。
3、开具报到证
毕业生在离校前需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审核报到证信息,并填写毕业生离校前问卷调查(含就业离校调查及学校总体情况反馈调查),同时更新联系方式。
学生拿到毕业证书后,学校会根据就业管理系统协议书信息开具报到证。报到证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作用:(1)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离校等相关手续的重要凭据;(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的上联部分,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入职手续;(3)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请各位同学注意报到证抬头是否正确,报到证抬头必须是具有档案接受权。免研、国内博士后的毕业生无需开具报到证)
◆ 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
(2)用人单位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3)就业协议为双方协议,一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或者电子签约,无论学校鉴证与否,纸质协议书或电子协议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4)通过电子签约的毕业生,在愿意缴纳违约金的前提下,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恶意拖延不予办理违约手续的,可凭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单方面解约。相关材料主要是指能够证明有人单位已收到毕业生的解约申请。
(二)常见问题
1. 生源信息问题
生源所在地一般指的是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当地县级人社局可以接受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对于户籍有变动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咨询所属地人社局。
2. 开具报到证
报到证抬头一般根据三方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填写。但对于去上海、北京工作的同学例外。取得上海、北京户口的同学报到证抬头为工作单位。对于不能取得上海、北京户口的同学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
3. 进沪、进京户口政策
由于上海及北京户口指标紧缺,能落户上海、北京的毕业生人数逐年趋少。上海户口申请采取评分制,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分数即可取得户口。具体申请手续和评分细则可登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查阅。北京户口由用人单位申请指标,并可将申请下来的指标直接给学生。
4. 浙江大学毕业生进沪专利公示流程
(1) 学生凭专利证书到所在院系办理专利公示,若专利所有权属于学校,可凭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办理公示手续;
(2) 院系根据学生申请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相关格式予以公示;
(3) 公示期满后,学生到所在院系办理学生获得已授权专利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
(4) 学生将上述专利相关材料交至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或工作单位;
(5) 学校在6月上旬将就业中心网站专利公示学生名单以公函形式发至上海学生事务中心。
二、毕业生离校环节事宜
毕业生采用电子离校单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单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部门和地点(紫金港校区)
部门
|
地点
|
办理事宜
|
图书馆
|
农医分馆、基础分馆借还处大厅
|
交还借阅书籍等
|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
宿舍办理(白沙综合楼1楼)
|
退宿手续
|
计划财务处
|
东六117报销大厅2号窗口
|
结清学费、住宿费等
|
安全保卫处
|
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07安保处窗口,电话88206065
|
办理户口迁移证
|
学院党委/团委
|
团员或其他毕业生到农生环组团A219-2赵老师
|
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开具党组织
关系介绍信
注意事项:毕业生党员党费需交至组织
关系转移的当月为止,交至支部书记。
|
学院资料室
|
农生环组团A227研究生学生助理处
(须先去A223张小平老师处归还门禁卡,带上归还说明和毕业论文(博士7本,硕士5本)至研究生学生助理处。)
|
交还学院实验室门卡、借用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