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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6-09-22 访问次数:883

 各位同学、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6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4、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群众基础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二、推荐流程

   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

   2、推优候选人PPT的形式进行自我展示,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信仰问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社会工作、学业状况等。

   3、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组织委员全程记录会议。

4、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报送审定流程

    本科生报送流程:

     1)   1314级团员自行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2名同学,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2)   推荐对象须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于20161014日(周五)17:00将纸质版交由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2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xyzzb201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名称+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3)   会议记录(附件2)及推荐对象ppt只需上交电子版至nxyzzb2016@163.com,邮件命名为“支部名称”。截止时间20161014日(周五)17:00

    研究生报送流程:

     1)   团员自行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每个团支部推荐1名同学,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2)   推荐对象须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于20161010日(周一)17:00将纸质版交由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2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037981878@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命名为“支部+姓名”。

     3)   会议记录(附件2只需上交电子版至1037981878@qq.com,邮件命名为支部名

 

 各团支部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重视,确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团员大会讨论评议,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农学院团委。

联系人:张颖 老师 88982116

农学院团委

2016922

附件一: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二: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

附件三: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