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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科生评奖评优2号】关于评选本科生竺可桢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通知(更新)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6-09-20 访问次数:227

学院13级、14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总体安排,我院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预先开展本科生竺可桢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加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

(二)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荣誉称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2.学生已修学年平均学分低于40学分。

二、各类奖学金具体要求

1.竺可桢奖学金

全校12名,由同学申请、学院推荐,经学工部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

2.特别奖学金

按照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学院推荐竞争,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金1000,二等奖金500,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按照浙大发本〔2011121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补充更新:

浙江省微积分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物理竞赛等均不能申报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http://bks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11211&boject_id=1045479

新增:化工设计、职业生涯、物理学、摄影竞赛等。

4.评选安排

1.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

2.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3.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于92317:00前交农生环A座227办公室方俊老师处,电子版请于92317:00前发至zjunxytw@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XX奖学金申请”。

 

联系人:方俊 老师   0571-88982561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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