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科生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5-11-27 访问次数:134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创业能力,弘扬创业文化,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在我校设立“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现将2015年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15000元、10000元,每人每学年限获得一次。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

3.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二)申报人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是创业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在创业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2.申报人政治素质良好,具备优秀的个人品质与企业家精神;

    3.申报人的创业项目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申报人的创业项目在校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申请学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于12524:00前,电子版发送到nxytw2015@126.com纸质版交到农学院团委办公室A-227逾期不予处理。

学院初审通过后,将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确定参评人选,并组织答辩,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纸质版《浙江大学“新东方”学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2,同时上交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

金老师 88982561

王同学 18868101196/559801

 

 

农学院团委学工办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