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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5-09-19 访问次数:490

各位同学: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5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4、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群众基础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二、推荐流程

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

2、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报送审定流程

1、本科生:

由团员自行向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报上级团组织审定。2013级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2名同学,2012级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1名同学,推荐对象须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于2015930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版交由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2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xy2015@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班级+姓名+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2、研究生:

由团员自行向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经团员大会讨论评议后,提出推荐对象,报上级团组织审定。推荐对象须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推荐意见后,于2015930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版交由农学院团委(农生环A227办公室)。

 

各团支部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重视,确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团员大会讨论评议,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农学院团委。

联系人:邱  88982551

张姝萍 15267013382/525407

 

农学院团委

2015917

 

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2: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