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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农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5-09-18 访问次数:2962

各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参加人员:全体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生。
2、全体研究生认真撰写学年小结,请各研究所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
3、填写后由支部书记及德育导师签署意见,以研究所为单位于9月25日前统一交到学院团委邱慧老师处。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请各研究所负责评奖工作的老师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1)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2015年硕博连读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只能参评优秀研究生荣誉,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组织领导
1、各研究所要召集全体参评研究生评奖评优动员,并安排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
2、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
3、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单独先行评选,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名额为12名。
学院至多可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各研究所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2):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3)
3、附件3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所填数据表格数量一致)。
各研究所请于9月2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发到邮箱:qiuhui@zju.edu.cn; 两个附件的纸质版材料均需个人签名。学院将统一汇总,择优推荐至学校。
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讯评议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竺可桢奖学金落选者仍可参评学院其他奖学金项目。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除下述几类提前评选之外,其余另行通知。
1、唐立新奖学金1(附件5),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iuhui@zju.edu.cn,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邱慧老师处。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该奖学金需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在研工部网页。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附件6)各1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iuhui@zju.edu.cn,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邱慧老师处。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
学院根据研工部下拨的名额确定社会实践奖和社会工作奖的名单。评选流程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公开答辩评选产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院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7),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9月28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xmn@zju.edu.cn; 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然后由学院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8),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于9月25日前递交,电子版发送至qiuhui@zju.edu.cn,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邱慧老师处
 六、名额分配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参评名单及名额分配表(附件9
 七、时间进程
19月22日前,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
29月18日-25日,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有意向申请的请填写《农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10),经本人及导师签字后于9月23日前统一交到支部,支部书记汇总后统一签署意见,交至德育导师处汇总业绩进行排序,签署意见并择优推荐。各研究所汇总结果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9月25日前交至学院团委邱慧老师处。
39月26日-10月9日,由学院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学院推荐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名单。
410月10日-14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10月15日-16日,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610月19日前,学院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院(系)推荐名单;10月25日前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
表 2014-2015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事项
备注
9月23日
1、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研究所为单位统一交)
2、唐立新奖学金推荐材料(个人)
3、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个人)
竺奖:学院推荐博1名和硕1名;
唐立新奖:学院推荐奖学金或优秀干部1名
9月25日
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研究所为单位统一交)
2、农学院评奖评优申报表(研究所为单位统一交)
3、国家奖学金材料(研究所为单位统一交)
4、各研究所业绩汇总表(研究所为单位统一交)
5、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个人)
6、先进班级材料(班级为单位交)
 
10月9日
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
 
10月14日
公示结束
10月16日
学生系统申请结束
注意修改姓名拼音
逾期不申请视作自动放弃
10月19日
学院系统审核
10月25日
各项材料归整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或研工部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研工部联系人:徐敏娜
地 址:玉泉校区教11-221室。
电子邮箱:xmn@zju.edu.cn
电 话:87952564
 
学院联系人:邱慧
地址:紫金港校区农生环A-227室
电子邮箱:qiuhui@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255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农学院团委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