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和谐就业,现决定在2015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祝水金
副 组 长:金 敏 孙崇德
小组成员:关亚静 黄 鹂 孙崇德 吴媛媛 李 斌 方 琦 李少南 师 恺 孔祥礼 刘小红 刘银泉 周 泓 邱 慧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在2015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优秀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各研究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见附件1。
三、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个人申请:2月4日-3月2日。所有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2015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附件1)。有意向参评的2015届毕业生请下载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后发至分管德育导师邮箱,同时需提交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研究所评选推荐:3月3-7日。德育导师受理本所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并核实业绩,根据上述评审条件,以定性定量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全面发展情况,按分配到研究所名额评选出本所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于3月7日前将本所推荐人选的业绩汇总表发至qiuhui@zju.edu.cn。
3、学院汇总公示及个人网上申报:3月8日-10日。学院汇总各研究所上报名单后,于3月9日组织竞争名额答辩,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最终结果将在碧水青禾网站公示,经公示获推荐的同学请于10日前登录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评奖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上交表格均需从系统中导出。
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4、学院审核及个人纸质版登记表上交:3月11日-13日。学院系统审核,学生上交纸质版。若未按时上交材料,视作自动放弃。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上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邱慧
电 话:88982937
农学院团委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