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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农学院2014-2015学年素质拓展(二课)管理办法的公示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4-11-01 访问次数:241

各位同学:

   农学院2014-2015学年二课申请及审核分两次进行,分别为秋冬学期、春夏学期各一次。

   申请流程如下:各位同学申请二课时登录浙江大学素质拓展网(http://www.qzlake.zju.edu.cn/)申报项目,同时填写《素拓材料个人统计表》,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不再发还)和《素拓材料个人统计表》交给各班团支书。各班团支书需在截止日期前在网上完成支部审核,同时上报全班材料。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章  第二课堂活动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第一条  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包括:

1.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院(系)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2.国家、省(部)、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3.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

4.学校和学院(系)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

5.自主实验技术创新项目与实验竞赛;

6.就业实习或实训;

7.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

8.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

9. 学业指导团队和学长项目;

10. 经学校认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

11.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

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计分方法详见附件。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表现进行考核计分,记入《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成绩。《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共4个学分,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第二课堂所获分数(素质拓展分)与学分的换算方法如下: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累计分数达到3分及以上,视为获得第二课堂的全部4个学分;其中,分数达到3分不到4分者,《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考核成绩为合格;分数达到4分不到5分者,《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考核成绩为良好;分数达5分及以上者,《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课考核成绩为优秀。

 

 

第二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三条  学生在参加完成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后应通过大学生素质拓展网(www.qzlake.zju.edu.cn)进行申报。

 

      第四条  学校每年在45月份1011月份两次启动第二课堂活动分数审核程序。学院(系)审核期开始后,学生将第二课堂活动计分项目填写到签名卡上,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各班团支部书记应在学院(系)认证中心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召开专门的支部会议进行评议。团支部根据会议决定,将通过的材料上交学院(系);对未通过的,退回其材料,并做出回复。

 

      第五条  学院(系)认证中心审核团支部上交的材料,对可得分的项目给予计分(限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4个工作日。团支部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监查组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指定协调员复核。

 

      第六条  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为反馈期,反馈期内,学生可以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监查组反映,由学务处、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条  反馈期后,协调员对院(系)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将院(系)的签名卡交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校级审核。

 

      第八条  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学生毕业前将学生申报的第二课堂活动分数作最后的认定,通过大学生素质拓展网将信息报送学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第三章  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  第二课堂活动分数管理实行班级、学院(系)和学校三级申报、审核制度,不得任意更改。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在网上公布,互相监督。

 

      第十条  学校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该项目所得分数,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等。对三次以上违规者,报本科生院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本科生院学务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大学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分数(素质拓展分)考核计分方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