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学校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推荐名额。学院团委将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3.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10月28日中午12: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1)和不少于2000字的争创方案,以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A225(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shq2014@126.com(邮件请注明主题,打包发送)。 4.学院团委将根据上交材料组织筛选,确定本次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上报名单。 联系人:沈易,18868113237 附件: 1.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农学院团委 201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