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各研究所要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支部书记及德育导师签署意见后,以研究所为单位于
3、研究生学年小结要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以达到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jxjjglzz/yjsjxj/yjsjxj_gzwj/2008-09-18/233-20080918121209.html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请各位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2014年硕博连读生)在学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只能参评优秀研究生荣誉,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荣誉和奖学金(除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之外的研究生)。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组织领导
各研究所要召集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教授委员会成员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单独先行评选,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名额为12名。
学院至多可推荐两名研究生,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各研究所请于9月27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的电子版发到:邱慧,qiuhui@zju.edu.cn; 两个附件的纸质版材料上个人签名需完备,9月27日下午5点前交至邱慧老师。学院将统一提请分管领导签名、盖公章后于9月28日交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
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讯评议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竺可桢奖学金落选者仍可参评学院其他奖学金项目。
(二)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院汇总获奖名单,将“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连同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4)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细分到学院,请仔细阅读附件10《2013-201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注:部分设奖单位有特制的评奖表格,评上该专项奖的研究生请按设奖单位的特制表格填写),请下载“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两份),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两份)一起上交学院。
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对象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年级新生除外),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班委骨干、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等。
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评选3名学生(2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10000元/人•年。
本奖学金为差额评选,研究生候选人由各院系推荐1名(博/硕),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推荐1名(见附件13-15),申请表于10月8日前发送至邱慧,qiuhui@zju.edu.cn.纸质版送至A224,过期不候。
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申报光华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各学院(系)须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执行,由于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
各类奖学金具体分配方案见《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12)。
(四)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分为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由学院(系)推荐,研工部评定,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
学院根据研工部下拨的名额评选社会实践奖或社会工作奖。评选流程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公开答辩评选产生。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4 《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推荐表》于9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递交至邱慧老师,学院在推荐的基础上交由研工部统一评定。
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从2013年开始,不再评选“优秀研究生一等奖荣誉”、“优秀研究生二等奖荣誉”称号,改为评选“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附件5《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9月28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xmn@zju.edu.cn; 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然后由学院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研工部《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有意向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附件6 《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qiuhui@zj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A224,邱慧老师。
六、名额分配
附件7《2013-201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七、学院评审步骤:
1、9月20日前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
2、评奖评优申请及研究所初选(9月19日-9月30日)
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请有申请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意愿的研究生请填写附件8《农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表》,经本人及导师签字后于9月30日前统一交至支部(注意:申报表不要单独交至学院,除参加校级优干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外在学院初选名单产生前请勿在网上申报)。支部书记汇总后统一签署意见,交至德育导师处汇总业绩进行排序,签署意见并择优推荐。研究所汇总结果电子版及纸质版请在9月30日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3、学院汇总初评(10月1日-10月10日)
学院研究生科汇总全院候选人名单,核对业绩,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学院推荐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获奖名单。
4、学院公示(10月10日-14日)
在学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公示5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 网上申报(10月13日-14日)
6、学院上报(10月15日)
七、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研工部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院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研工部联系人:徐敏娜
地址:玉泉校区教11-221室。
联系电话:87951446,电子邮箱:xmn@zju.edu.cn
学院联系人:邱慧
地址:紫金港校区农生组团A-224室。
联系电话:88982937,电子邮箱:qiuhui@zju.edu.cn
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doc
附件4: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9:农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140925 已更新).doc
附件10:2013-201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doc
附件12:因文件大,传不上去,请去研工部网站查询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61896
附件13-15: 见研工部网站 《关于评选2014年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推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