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的入党需要,积极配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学院将启动2014学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请各班级团委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统一于3月5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推优”过程中,各班级团委要注意加强程序性引导,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切实做好推优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 推荐对象要求:须为已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各方面符合推优要求,且未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的同学;
2. 流程要求:各支部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选拔推优对象,“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签团支部意见,纸质版于5日下午5点前至农生环组团A-225张颖老师处签院团委意见,最后上交至各专业党支部签党组织意见。电子版于3月4日晚九点前发送至nxyzzb2011@163.com;
3. 名额要求:10级各支部限推荐一人,11级各支部限推荐两人。
各班级团组织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林同学 15267015561/525882
詹同学 15267038345/562332
吴同学 15394227417
农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8日